政府信息公开
28
2023-11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升级重构项目成交公告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升级重构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
甘孜州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升级重构项目。
二、拟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开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攀路2号魏玛国际5栋523号。
中标(成交)金额: 68.23万元(大写:陆拾捌万贰仟叁佰圆整)。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有供应商资格性与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磋商小组一致推荐成都开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公司。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0836-2834901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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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牦牛粪污处理技术规程》等21项 四川省(甘孜州)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3年发字第4号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牦牛粪污处理技术规程》等21项
四川省(甘孜州)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3年发字第4号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牦牛粪污处理技术规程》等21项四川省(甘孜州)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1.
2.《牦牛粪污处理技术规程》等21项四川省(甘孜州)地方标准目录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牦牛粪污处理技术规程》等21项四川省(甘孜州)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发布时间 | 实施时间 | 项目负责单位 | 主要起草单位 |
---|---|---|---|---|---|---|
1 | 牦牛粪污处理技术规程 | DB5133/T 75-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 |
2 | 牦牛架子牛选择和运输技术规范 | DB5133/T 76-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高原马铃薯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 DB5133/T 77-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地理标志产品 甘孜水淘糌粑加工技术规程 | DB5133/T 48-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九龙县古茶树管护技术规程 | DB5133/T 79-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 | 九龙县林业和草原局 |
6 | 藏猪主要疫病防治技术规范 | DB5133/T 7-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7 | 地理标志产品 乡城松茸采收、加工、储运技术规范 | DB5133/T 81-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乡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
8 | 地理标志产品 乡城藏鸡蛋生产技术规范 | DB5133/T 82-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乡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
9 |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得荣树椒种植技术规范 | DB5133/T 67-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得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地理标志产品 乡城藏鸡生产技术规范 | DB5133/T 84-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乡城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 |
11 | 牦牛冷季半舍饲技术规范 | DB5133/T 85-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 |
12 | 牦牛肉松加工技术规程 | DB5133/T 86-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 |
13 | 藏猪育肥猪管理技术规范 | DB5133/T 87-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 |
14 | 藏猪仔猪管理技术规范 | DB5133/T 88-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 |
15 | 青稞康青11号丰产栽培技术规程 | DB5133/T 89-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
16 | 苹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 DB5133/T 90-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
17 | 玛格绵羊 | DB5133/T 91-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站 |
18 | 白玉黑山羊 | DB5133/T 92-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站 |
19 | 朵洛山羊 | DB5133/T 93-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站 |
20 | 勒通绵羊 | DB5133/T 94-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站 |
21 | 牦牛原味酸奶加工技术规程 | DB5133/T 96-2023 | 2023/11/16 | 2023/12/16 | 甘孜州农牧农村局 | 甘孜州畜牧业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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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5号)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5号)
今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拓展风险预警交流渠道,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持续开展组织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监督抽检,此次任务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饼干、方便食品、豆制品、蜂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品种,共计100批次样品,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本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
17
2023-11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区域地方标准的公告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区域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3年发字第3号)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区域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
《川滇藏毗邻三市州农牧区集体聚餐管理规范》区域地方标准目录.pdf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14
2023-11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升级重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升级重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升级重构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gzscjgxc2023-0001
2.采购项目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系统改造升级重构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7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与软件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 | 业务系统适配升级 | |||
1 | 甘孜藏族自治州企业档案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重构 | 1 | 套 | 对原系统进行改造升级重构、数据迁移 |
二 | 基础配套 | |||
1 | 服务器 | 2 | 台 | 目录内产品 |
2 | 服务器操作系统 | 2 | 套 | 目录内产品 |
3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1 | 套 | 目录内产品 |
4 | 应用中间件 | 1 | 套 | 目录内产品 |
三 | 网络安全服务 | |||
1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评测 | 1 | 次 |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履行合同。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地点: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602室。
3.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36-2834901。
4.获取方式:线下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箱、经办人手机号码等信息。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602室。
3.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会议室。
七、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三家及以上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
联系方式:0836-2834901
01
2023-06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 开展举报奖励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
第五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逐级举报。县(市、区)、市(州)有关部门无法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可以向省级有关部门举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举报,兑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矿山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7〕98号)的规定认定。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的规定认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和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的规定认定。其他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判定标准认定。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行为。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58号)规定的原则进行认定,重点包括以下情形和行为:
(一)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二)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三)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四)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五)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
(六)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的范围:
(一)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举报事项的;
(二)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
(三)举报内容属于信访事项的,或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
(四)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查处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九条 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一)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二)对举报除瞒报、谎报事故外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未作罚款处理的,奖励举报人奖金1000元。
(三)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身边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其家属)举报其所在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奖励金额上浮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三章 办理流程
第十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网络专项平台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事项;
(二)省、市(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可以依照各自的职责直接核查处理辖区内的举报事项,也可交由下一级部门核查处理;
(三)举报事项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的,接到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单位举报,或者将举报材料移送有处理权的单位,并采取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四)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受核查手段限制,无法查清的,应及时报告有关地方政府,由其牵头组织核查。
第十二条 举报奖励由核查处理的部门实施。办理部门应当在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奖励金额予以认定,填写《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审批表》,并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奖金者,视为放弃领奖权利;能够说明理由的,可以适当延长领取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同一举报事项,不重复奖励。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提供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等可以证明其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身份的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家属举报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家属关系的材料,方可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领取奖金。
第十五条 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在举报的同时提出能够辨识其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举报接收部门约定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领取的告知方式。
第十六条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以单位或组织名义举报的,奖励资金发给举报单位或组织。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员相关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实名举报,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事项应包括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内容。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上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发现下列情形的举报事项,可对下级部门进行督办:
(一)办结后处理决定未得到落实的;
(二)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反复举报的;
(三)办理时弄虚作假的;
(四)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
(五)泄露举报人信息,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二十条 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举报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保密制度要求定密处理。宣传报道举报奖励时,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确需公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给予举报人的奖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和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检举、揭发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不提供真实姓名,但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使有关部门事后能确认其举报人身份的检举、揭发行为。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安办负责解释。各市(州)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3
2023-04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的解读视频
商品包装具有保护商品、美化产品、引导消费、提高商品附加值等作用。食品和化妆品与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还存在包装过度、不环保、不节约的情况,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过高,超出了包装本身的基本功能。据研究表明,中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商品过度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对2009年版标准进行了修订,制定发布了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
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以有利于行政监管、企业实施为原则,以切实解决过度包装问题为目的,在借鉴中国以外通行做法基础上,注重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该标准有利于推动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规范化,实现资源节约目标。
宣贯视频1 http://cc.sacinfo.org.cn/course?id=8a6dd8718437582101854314cabc09e0
宣贯视频2 http://cc.sacinfo.org.cn/course?id=8a6dd87184375821018542f07e1009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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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川市监规发〔2023〕3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局2023年第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23
2023-02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四川省2023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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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的通知
川市监办函〔2022〕304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编制了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等八项制度范本,现印发给你们,供食品销售企业参照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食品销售企业在2022年12月30日前制定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29 日
范本一
xxxxxxx公司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公司销售的食品和经营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分层级责任制。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对本公司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食品安全总监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做好全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分管负责人在管好经营业务的同时,一并管好食品安全,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好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员工应当严格落实本部门、本岗位食品安全职责和规范要求,在履职过程中不得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行为。
第三条 食品安全总监对全公司食品安全工作履行管理职责,食品安全员履行具体管理工作。
公司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人选实行严格审查制度,除应当具备满足公司食品安全要求的管理能力外,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作为本公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人选。
(一)近五年内,在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担任过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员的。
(二)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三)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五条 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提出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向公司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否决建议。
第六条 公司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后,立即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组织分析研判,采取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第七条 公司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具体制度另行制定。
第八条 公司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负责对其他员工开展培训、考核。具体制度另行制定。
第九条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如质管部)将公司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职责分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公司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条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经本人强化学习仍无法考核合格的,公司予以视情处理乃至调整岗位。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公正、勤勉履职,确保公司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投诉赔偿、监管部门查处的,视情予以表彰和奖励。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范本二
xxxxxxx公司
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职责
主要负责人(姓名): 电话: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负责落实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食品安全总监、生产经营主管人员等依法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 公司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制度,以及年度食品安全管理计划、员工培训考核计划按公司程序制定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执行。
第四条 公司食品安全总监产生后,任命状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发。对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予任命。
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支持和保障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应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充分保障其依法规、依章程履行职责。
第七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第八条 公司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分析研判,制定处置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范本三
xxxxxxx公司
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食品安全总监(姓名): 电话:
食品安全总监直接对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负责,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第一条 自觉学习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第二条 主动熟悉本公司食品安全进货查验、销售流程、物流配送、仓储设施设备、门店管理等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条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第四条 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制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
第五条 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扩大。
第六条 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第七条 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明确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范本四
xxxxxxx公司
食品安全员守则
食品安全员(姓名): 电话:
食品安全员对本公司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第一条 自觉学习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
第二条 主动熟悉本公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进货查验、销售管理、物流配送、仓储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档案管理等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第三条 督促员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第四条 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
第五条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
第六条 记录和管理员工健康状况、卫生状况。
第七条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八条公司明确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未设置食品安全总监的小微企业,应结合食品安全总监职责范本增加食品安全员有关职责内容。)
范本五
xxxxxxx公司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控水平,公司将员工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纳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并实施奖惩管理。
第二条 公司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员工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由食品安全总监牵头负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如质控部)及食品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制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考核计划,每年12月前拟定次年培训考核方案和经费预算,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四条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公司要求完成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全面熟悉食品销售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掌握各环节规范要求,清楚法律责任,随时准备好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考核。
第五条 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定的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要求,积极开展自学,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认真接受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辅导和操作指导。
第六条 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内容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为主,包括食品销售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贮存(库房)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运输(配送)管理、门店管理、召回管理、食品安全档案管理等环节,具体内容由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如质控部)组织分类编制。
第七条 公司针对各环节员工制定培训考核方案,员工应当完全掌握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应当调整岗位。高风险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可采取离岗学习、解聘等处理措施。
第八条 食品安全培训采取自学、集中授课、老带新、现场辅导等方式进行,考核采取集中笔试、答辩和现场随机抽考等方式进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考核。
第九条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建立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档案, 将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第十条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公司食品安全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普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
范本六
xxxxxxxxxx公司
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
第一条 日管控工作由食品安全员承担,食品安全员每天对经营场所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开展检查。
第二条 食品安全员主要依据《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所列风险管控清单(见附件)开展检查,重点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日管控检查项目包括环境卫生状况、标签和说明书、仓储管理、运输配送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
第四条日管控检查应至少抽查2批次上架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进货票据、合格证明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 日管控检查应当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按要求存档。
第六条食品安全员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未设置总监的应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
实行零风险报告。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可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附件
xxxxxxx公司
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序号 |
每日风险防控清单 |
检查结果 |
整改情况 |
1 |
大型企业应至少抽查2名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 |
○是○否 |
|
2 |
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下同)是否有被污染的风险。 |
|
|
3 |
销售人员在销售场所是否有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行为。 |
○是○否 |
|
4 |
接触直接入口或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时,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头发不外露。 |
○是○否 |
|
5 |
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容器、工具是否清洁、安全、无害,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温度是否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是○否 |
|
6 |
是否按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要求贮存、销售食品。 |
○是○否 |
|
7 |
经营场所食品广告或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是否有虚假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
○是○否 |
|
8 |
至少抽查2批次食品供货票据,记录所采购食品供货单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等是否规范完整。 |
○是○否 |
|
9 |
至少抽查2批次食用农产品是否具有达标承诺合格证明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 |
○是○否 |
|
10 |
至少抽查2批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
○是○否 |
|
11 |
至少抽查2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三证明一信息”(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出仓证明、“川食安”平台追溯信息)。 |
○是○否 |
|
12 |
至少抽查2批次肉类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
○是○否 |
|
13 |
至少抽查2批次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清楚,是否准确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是○否 |
|
14 |
是否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并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
○是○否 |
|
15 |
是否及时清理经营场所内腐烂变质、感官异常、混有异物或者超过保质期等禁止销售的食品。 |
○是○否 |
|
(说明:食品销售企业可结合经营范围、特点调整完善《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检查项目,可视不同岗位制定不同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在每日检查后形成存档,供周排查、月调度使用。)
范本七
xxxxxxxxxxx公司
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
第一条 周排查工作由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组织实施,每周至少开展1次。
第二条 周排查工作主要依据《每周食品安全排查记录》所列风险防控清单(见附件1)开展,重点是对公司近一周来“日管控”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排查和整改,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 周排查中要同时对员工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情况,进货查验记录、是否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等方面开展抽查。
第四条 周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对周排查工作进行小结并形成《每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附件2)。
第五条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应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对于一般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
第六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主动了解周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对于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报告的严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立即整改排除并依法报告。
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未设置食品安全总监的小微企业,应结合食品安全总监职责范本增加食品安全员有关职责内容。)
附件1
xxxxxxx公司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记录
排查日期: 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员:
序号 |
每周风险防控清单 |
评价 |
处理措施 |
1 |
对照日管控发现问题,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或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做好记录。 |
○是○否 |
|
2 |
周排查时至少抽查2名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食品安全知识。 |
○是○否 |
|
3 |
至少排查两个供货者的信用代码证、许可(备案)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
○是○否 |
|
4 |
排查进货销售记录,是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保存至少2年,保证食品可追溯(实施统一进货管理的连锁食品企业等可只排查进货部门的进货记录)。 |
○是○否 |
|
5 |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排查食品销售记录是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凭证保存至少2年。 |
○是○否 |
|
6 |
排查是否销售超出许可、备案经营项目范围的食品。 |
○是○否 |
|
7 |
排查是否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以及被污染、标注虚假日期、“两超一非”食品等 |
○是○否 |
|
(说明:食品销售企业可结合经营范围、特点调整完善《排查清单》项目,每周排查结束后将清单附《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后上报。)
附件2:
xxxxxxx公司
每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
排查时间:2022年*月*日(第**周)
排查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
排查情况报告:经*月*日组织对本周以来公司食品销售安全状况开展排查,排查后发现,人员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进货票据内容不完整,缺少关键项,不符合规范。同时....。建议公司....。
有关排查情况详见每周食品安全排查记录。
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
2022年11月24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可结合公司实际调整报告格式。)
范本八
xxxxxxxxxxxxxx公司
食品安全月调度制度
第一条 月调度工作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组织实施,每月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
第二条 月调度工作重点针对公司制定的《每月食品安全调度重点事项记录》(附件1)所列风险隐患调度清单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月调度工作重点是听取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近一个月以来周排查、日管控工作汇报,检查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第四条 研究制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措施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要求。
第五条 安排部署次月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第六条 月调度工作可与日管控、周排查以及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结合开展,月调度完成后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附件2)。
__________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可结合本公司实际补充完善月调度内容。)
附件1
xxxxxxx公司
每月食品安全调度重点事项记录
日期: 提交人:
序号 |
每月风险防控调度清单 |
评估结果 |
处理措施 |
1 |
听取周排查、日管控中发现问题汇报,研判是否存在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
○是○否 |
|
2 |
研究周排查、日管控发现问题存在的原因,整改措施是否有效,提出完善制度措施建议。 |
○是○否 |
|
3 |
检查公司统一信用代码证、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并依法公示。 |
○是○否 |
|
4 |
检查公司所有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制售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是○否 |
|
5 |
组织开展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评估公司各岗位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是否胜任岗位要求。 |
○是○否 |
|
6 |
评估公司食品贮存场所、冷藏冷冻设施设备、销售场所是否满足食品安全要求。 |
○是○否 |
|
7 |
每周评价是否配备与冷藏冷冻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
○是○否 |
|
8 |
查验公司供应商、贮存和运输服务提供者资质合格情况,评估其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情况,其产品、服务是否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 |
○是○否 |
|
9 |
评估公司其他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
○是○否 |
|
10 |
委托生产者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对受托方遵守食品安全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其生产的产品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
○是○否 |
|
11 |
月调度后,认为存在发生事故潜在风险隐患的,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依法及时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 |
○是○否 |
|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可结合公司实际补充完善“月调度”重点事项;月调度后应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附件2
xxxxxxx公司
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范本)
2022年第*期
2022年12月*日,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12月食品安全调度会,公司质管部、物流部、**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食品安全总监***自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就近一月以来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整改建议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
一、加强对供应商管理,提醒**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将过期,同时要求其提供规范的销售凭证(送货单)下月前按要求提交合格的资质证明和送货单,否则将暂停供应资格,请采供部本月底前做好备选方案。
二、2023年1月完成公司冷链库房排查检修,具体方案和经费请设备部牵头负责,按公司程序办理。
三、强化每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经抽查考核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调整岗位。
四、....。
以上决议请食品安全总监***监督执行,下月调度会听取执行情况汇报,对未按照要求完成的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有关具体事项处理措施详见每月食品安全调度重点事项记录。
参会人员:
记录:
签发人:
2022年12月*日
(说明:本制度范本供有关食品销售企业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可结合公司实际调整纪要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