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甘孜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甘孜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甘孜州2024年度州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4-04-01 10:58:55
来源:
州双随办
阅读数:
75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醒您: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代实施方案》(甘府发〔2020〕4号),现将《甘孜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四川省2024年度州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监管流程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检查时间,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指引》,规范监管流程。在制定抽查方案时,可剔除本年度已抽查过的监管对象,尽可能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检查。对下放方案,要从本系统指导督促县级部门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配合部门也需要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杜绝方案逾期和未完成。

二、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已经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部门,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按照本单位分级分类结果设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比例;没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部门,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结合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设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比例,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问题发现率,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分阶段稳步推进

为保证今年双随机工作有序开展、高质量完成,避免方案逾期等情况,要求各计划牵头部门最迟应于6月底前在省级双随机平台上完成检查对象抽取,合理组织开展检查。各相关部门应在检查任务结束之日起“T+1”个工作日内,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在省级双随机平台上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并公示,于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所有抽查任务,联席会办公室将分阶段对双随机工作滞后的部门进行通报,严格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

 

 

附件:1.甘孜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2.甘孜州2024年度州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

 

 

            甘孜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甘孜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doc

附件2甘孜州2024年度州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doc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