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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详细解读| ⑩开展梯次培养
2023-07-20 17:10:05
来源:
州民营办
阅读数:
1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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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亮点

  政策亮点

(一)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坚决杜绝“一刀切”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民营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解读

政策期限:长期

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办理内容)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完善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清单制度体系,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民营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办理时限: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应急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政策亮点

(二)规范行业协会管理,严禁强制民营市场主体入会、乱收会费,严禁以各类评选为名收取赞助费等。

解读

政策期限:长期

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办理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时限: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各行业协会主管部门

                政策亮点
(三)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受理平台电话投诉,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

解读

政策期限:长期
申报条件: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未在合同约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向中小微企业支付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申报流程(办理内容)通过国家、省级公布的投诉渠道进行,提供具体的投诉事项和事实依据,并对提供投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时限:2个月
责任单位:州经济信息化局
                 政策亮点

(四)履行州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职能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     

解读

政策期限:长期。
申报条件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国内省外在川投资企业及投资者。
申报流程(办理内容)(一)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侵犯外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二)履行行政合同、协议以及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方面产生的争议;(三)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讯、金融、有线电视等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侵犯外来企业合法权益的事项;(四)外来企业与其他企业或者组织之间的民商事纠纷,经双方自愿同意提出的调处申请;(五)外来企业反映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交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的建议;(六)有关商会、协会(含《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商会、协会)可以向投诉工作机构反映会员提出的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交具体的政策措施建议;(七)其他争议。
办理时限:自投诉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投诉调处事宜,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告知投诉人。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投诉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对需延长办理期限的投诉事项,投诉工作机构、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向投诉人通报办理进展情况,但延长的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60 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州司法

政策亮点


(五)建立甘孜州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提升企业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度。

解读

政策期限:长期

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办理内容)整合各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力量,组建甘孜州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根据工作需要,从服务团抽调人员开展“法治体检”、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等活动,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为需要维权的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公证、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为民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申请提供法律援助。

办理时限: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级相关部门

                政策亮点
(六)用好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畅通民营企业反映意见诉求和党委政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重要渠道。

解读

政策期限:长期

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s://rzsc.sczwfw.gov.cn)——直通部门——省市场监管局——企业维权,注册后进入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服务平台,或微信公众号“甘孜州市场监管”——民企维权,注册后即可进行维权投诉。

办理时限:(一)对于事实清晰、争议不大,能够快速处理的投诉事项,投诉办理部门(单位)应当日受理,10日内召集投诉方与投诉事项相关的部门(单位)会商,准确、详细了解投诉情况,共同商定解决方案,于收到投诉之日起60日内向省民营办报送《投诉办理情况表》,并将调查和办理情况反馈投诉方;(二)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投诉事项,经投诉办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方延期理由。

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政策文件:《甘孜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