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2024年3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及第二款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以下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企业须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代表人(投资人) | 注册地址 | 经营 方式 | 发证机构 | 有效期限 |
稻城同康大药房 | 川DA8360003 | 余波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稻城县金珠镇贡巴路二段 | 零售(连锁) | 甘孜藏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监督管理局 | 2018.06.11 -2023.06.10 |
特此公告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