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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州广大消费者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倡议书
2021-01-28 02:04:53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数:
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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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期,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成为“外防输入”的重点关键,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地州委、州政府各项防控举措,按照关于加强冷链食品监管的要求,为切实有效阻断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的传播,现倡议如下:

一、广大消费者朋友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懈怠情绪。购买年货要科学消费、理性购物,自觉抵制无供货方证照、无检疫检验报告、无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无核酸检测报告、无“川冷链平台”追溯码的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时,要主动查看产品信息,主动索证索票,倡导使用支付宝、微信等非接触支付方式。

二、广大消费者朋友要加强自我安全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入农贸市场、商超等公共场所主动亮“四川天府健康码”,绿码通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日常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提倡公筷公勺,节约粮食,自觉遵守“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规定,拒绝食用野生鱼。在购买、加工冷链食品时避免徒手接触冷链食品及内外包装,拒绝生食冷链食品。

三、广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加强行业自律,落实好冷链食品防控管理各项措施。除本县(市)定点的冷链食品采购单位外,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从州外购进冷链食品。在州外采购冷链食品需提前24小时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领取登记表。冷链食品运输必须是冷链专用运输车辆,驾驶员应有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普通货运车辆不得混装冷链食品,进州私家车及客车所带个人自食冷链食品需出具购买地农牧农村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检验检疫证明。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进州冷链食品“落地票证必查、落地进口冷链食品核酸必检、落地预防消毒必做、川冷链平台必录”。冷链食品加工的餐饮单位要拒绝加工没有供货方证照、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录入“川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上岗前健康查验,加工冷链食品时佩戴好口罩、戴好手套,禁止提供进口冷链生食。

四、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强生活物资调配,保障全州春节和藏历新年期间物资充足、来源可靠,决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绝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绝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自觉做到诚信经营、本分经营、守法经营,全力确保我州市场秩序的安全有序,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和藏历新年作出应有努力。

五、广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信息化追溯主体责任指南》要求,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每批次冷链食品票证齐全。主动在“川冷链”上传冷链食品追溯数据,并保证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实现快速精准追溯。

六、广大消费者是社会的监督者。冷链食品实行有奖举报,最高奖励5万元,凡发现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冷链食品的行为和线索,敬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广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抽样检测,主动配合开展疫苗接种等工作。要在阳光下经营,监督下营业,依法依规兴业。

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冷链食品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同心密织防护网,共同守护健康,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甘孜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甘孜州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