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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夏季餐饮环节食源性疾病预警公告
2022-05-24 07:01:09
来源:
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数:
4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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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餐饮服务单位(食堂):

随着夏季来临,气温升高、湿度增加,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和产生毒素,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高,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餐饮环节食源性疾病预警公告。

餐饮服务单位(包含各类食堂),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1.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得临时使用未经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直接从事餐饮食品加工服务工作。

2.承办集体聚餐时,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应按规定(超过50人及以上聚餐人数的做好菜品的48小时留样;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不得超能力接待。

3.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查验制度,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不采购证照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不得购销野生动物、野生渔获物;不得加工不熟悉或没有食用习惯的野生蘑菇、野生植物等不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不得经营织纹螺、罂粟壳等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严禁添加和使用金银箔等非食用物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确保“五证齐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省内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川食安平台录入信息)

4.严格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食品,避免生熟食品、生熟食品器、生熟食品制作场所交叉,导致食品污染而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

5.冷荤菜品的加工必须严格按“五专”要求制作。即专人、专间、专用器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涤消毒设施。没有凉菜制作间不得制作冷荤菜。

6.就餐人数增加时,必须保障餐饮具消毒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保证为顾客提供消毒合格的餐具。

7.集中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操作程序,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烧熟煮透,当餐制作、当餐供应,并加注符合要求的标识,标注生产日期和食用期限,提醒顾客购买后立即食用。

8.学校食堂不得在外购买散装熟制品及裱花蛋糕。严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采购、贮存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皮蛋等高风险食品原料;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9.严格落实醇基燃料专人管理、警示标签、颜色警示等防控措施,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10.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整洁,及时倾倒垃圾桶、疏通堵塞的下水道,避免致病性微生物大量生长繁殖,造成环境污染;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区域。

11.做好食物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餐饮食品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按规定及时上报。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