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生态环境,按照州委州政府全域无垃圾行动部署,决定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为超薄塑料购物袋)。
二、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三、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四、禁止商品零售场所(提供零售服务的各类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五、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商务合作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七、公民应自觉遵守不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规定,增强“禁塑”意识,做生态文明的传播者,“禁塑”行动的实践者。积极参与我州全域无垃圾行动,重拎“菜篮子”,重提“布袋子”,告别“白袋子”,抵制过度包装,养成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
八、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塑料制品监督管理,发现上述禁止行为的,可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举报。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甘孜州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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