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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合规提示
2026-05-28 14:29:19
来源:
州市场监管局
阅读数:
1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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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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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广告经营主体、相关单位及广大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我州广告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现就广告营销活动中的合规要求提示如下:

一、坚守正确导向,杜绝不良内容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意识形态与公序良俗底线。严禁借重大政治活动、历史事件、英烈纪念等开展商业营销;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形象。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迷信及民族、种族、宗教、性别、地域歧视等内容。广告中涉及“造梗”“玩梗”的,必须严格把控尺度,杜绝低俗、恶俗、庸俗化表述。

二、严禁虚假误导,确保真实准确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使用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须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并标明合法出处,严禁使用虚构、伪造或无法验证的证明材料。不得以“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手法欺骗消费者。小字备注仅可用于补充说明技术参数、促销条件、活动规则、有效期限等限制性信息,不得对主广告语的核心内容进行否定、推翻或实质性修正。小字备注必须内容完整、标注清晰、位置合理,确保普通消费者在正常浏览下易于辨识。

三、严格规范绝对化用语与引证内容

禁止违法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等绝对化用语,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近似的替代表述、变形表述。在广告中使用“首创”“领先”“销量第一”等用语宣传产品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信息时,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地域界定必须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一致,严禁通过刻意限定范围、定制数据、选择性引用等手段制造“萝卜坑冠军”。引用第三方调研、检测、统计数据时,必须标明第三方机构全称、复现条件(实验方法、测试环境、样本条件等)及数据截止日期;广告主以自有数据自证宣传的,须清晰注明时间、地域及其他限制条件。

四、规范法定提示用语与特殊品类广告

(一)“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需经审查后方可发布,相关广告需显著标注审查编号,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注警示语(如“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本品不能替代药品”),且应显著、易于识别,不得遗漏或弱化。“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含有功效断言、保证以及治愈率、有效率等内容。

(二)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如虚拟人物、虚构场景)进行广告宣传的,必须显著标注“AI生成”或类似提示。

(三)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不得展示饮酒动作与形象;烟草广告一律禁止发布。教育培训、投资理财、房地产广告不得作出效果、收益、升值类保证性承诺。

五、规范代言行为与特殊群体保护

严禁利用违法失德明星等开展商业代言;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担任广告代言人。不得发布损害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发布商业广告,不得利用教材、教辅、校服、校车等发布商业广告。“三品一械”广告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严禁借公益广告名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不得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不得标注商品、服务名称及其他用于推销的内容(包括地址、网址、电话等)。公益广告画面中出现的企业名称或商标标识,不得使社会公众在视觉上降低对公益广告内容的感受和认知。

七、甘孜州特色产品广告合规特别提示

(一)严格产品溯源宣传,严禁虚假误导。严禁以普通牛肉冒充牦牛肉、以人工菌类冒充野生菌类;严禁虚构产地、海拔、野生采摘、年份树龄、原生态放养等信息。不得使用“最好”“顶级”“极品”“第一”等绝对化违禁用语,不得虚构销量、好评、荣誉资质、认证背书。

(二)严禁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医疗功效。牦牛肉、茶叶、菌类均为普通食品,严禁标注、暗示疾病治疗、保健调理功效。不得宣传“抗癌”“降压”“降脂”“祛湿”“养胃”“治病”“增强免疫力”等医疗保健类话术,不得神化产品食用功效。

(三)规范线上线下广告发布行为。短视频、朋友圈、直播、图文种草、探店测评等营销内容,凡带有商业引流、售卖行为的,必须明确标注“广告”;严禁虚假人设、虚假测评、虚假买家秀、刷单虚构销量,严禁夸大口感、品质进行误导性营销。

八、强化主体责任与自查整改

全州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互联网平台及市场调研服务机构等所有广告活动参与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广告审核制度,主动对照本提示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广告立即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执法力度,对虚假广告、违规使用绝对化用语、不依法标注提示语、违规引证、“大字吸睛,小字免责”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本提示未尽事宜,凡属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序良俗,以及可能引发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内容、形式及发布行为,一律严格禁止。请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共同维护甘孜州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