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饮用水销售公司虚假宣传案
我州某饮用水销售公司在淘宝网上设立网店,从事瓶装水销售。2024年8月,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网络巡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网店上架销售的一款瓶装水,宣传具有增强人体抵抗力等内容。经核实,该款瓶装水系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不具有保健功能,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在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下架涉嫌违法的商品并撤销商品信息页,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给予当事人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