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公示表
行政裁决书文号 | 川甘知法裁字〔2024〕3号 |
案件名称 | 成都创客之家科技有限公司与甘孜州文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
被请求人名称或姓名 | 甘孜州文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被请求人组织 机构代码 | 91513300MA66M6LH2W |
法定代表人 | 孙军 |
主要事实 | 请求人于2024年10月11日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西大街148号停车场发现“一种自助停车计费系统及其运行方法”专利产品设备,并于当日邮寄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书及相关证据,请求事项:请求我局对被请求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裁定。本局于2024年10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组,2024年11月12日进行裁决审理,该涉案产品并未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
行政裁决的种类和依据 | 种类:专利侵权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行政裁决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涉案产品并未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
作出裁决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甘孜州知识产权局 2024年11月15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