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现将投诉举报信息接收渠道予以修改并公布如下:
一、现场接待渠道: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204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二、信函渠道: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木雅路二段37号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502室(办公室),邮编:626000。
三、电话渠道:0836-2831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四、网络渠道: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包括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全国12315平台”)。
为准确、及时接收相关投诉举报信息,投诉举报人向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投诉举报请按以上公布的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收投诉举报的渠道。
以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